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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老白干小青花”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老白干小青花”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467212号“衡水老白干小青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482564号“青花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4394418号“小青花”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505817号“高炉家小青花”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上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467212号“衡水老白干小青花”商标:

申请/注册号:24467212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5 国际分类:33类 酒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13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14 专用权期限:2019-02-14至2029-02-13

申请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1)、烧酒(3301)、预先混合的酒精饮料(以啤酒为主的除外)(3301)、含水果酒精饮料(3301)、鸡尾酒(3301)、果酒(含酒精)(3301)、蒸馏饮料(3301)、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3301)、清酒(日本米酒)(3301)、白酒(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