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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02040号“带劲卤 DAIJIN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第64702040号“带劲卤 DAIJIN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702040号“带劲卤 DAIJ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38797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复审服务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有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4702040号“带劲卤 DAIJIN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64702040 商标申请日期:2022-05-18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23-03-27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梁忠厚 

商品/服务项目:私人厨师服务(4301)、餐厅(4301)、饭店食宿服务(4301)、自助餐厅(4301)、餐馆(4301)、家庭旅馆服务(4301)、养老院(4303)、快餐馆(4301)、食品装饰(4301)、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4306)